在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道东场村三组,村民王大伟站在曾经的祖宅旧址前,满心困惑与无奈。他家拥有合法产权的祖遗宅基地及临街楼房,在拆迁过程中遭遇面积核算缩水、房屋性质误判、超面积认定不公等问题,残疾人姐姐的安置诉求也未获解决,多次协商无果后,他迫切希望相关部门能正视争议,给予合理赔偿。
祖遗房产拆迁起争议,多项诉求未获回应
王大伟的祖宅位于蓝田县玉泉路 47 号,紧邻县户籍科办证大厅,是有着三代居住历史的祖遗宅基地,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411.48㎡。1999 年 8 月,他在宅基地上建起一栋三层砖混结构楼房,每层实际建筑面积 136㎡,且建房时完全按营业场所设计 —— 楼层高 4.1㎡,设有悬空梁,两间房屋为大厅格局,仅因临时需求分隔了部分休息室,其余空间长期出租给天燎广告公司,每年租金 12000 元,是家庭重要收入来源。
2020 年,该区域启动拆迁工作,一系列争议却随之而来:
面积核算缩水: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评估表中,每层建筑面积被核减为 107.6㎡,与实际建设面积相差近 30㎡,直接影响拆迁补偿额度;
房屋性质误判:王大伟的一楼具备完整营业条件,且长期用于出租经营,但拆迁方将分隔出的休息室按住房标准判定,补偿标准大幅降低。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,拆迁还建政策明确“一楼面积对面积” 还建门面房,其他有地皮的村民均按此政策执行,唯独他仅获得 56.96㎡的还建面积;
宅基地认定不公:同区域其他村民 400㎡左右的宅基地被按超大面积处理,而他家 411.48㎡的祖遗宅基地,却未按统一标准进行认定,导致相关补偿权益受损;
残疾人安置落空:王大伟的姐姐王小情是残疾人,离婚后户口未迁回村,在婆家无房无地,已在他家院里的老房子居住 30 多年。此次拆迁中,王小情的安置问题未被纳入处理,至今未获得任何分房或补偿;
承诺条款未兑现:拆迁时承诺的“每人 5㎡经济发展用房”,既未建设也未在合同中落实,当初的安置承诺沦为空谈。
多份产权凭证佐证合法性,新旧对接推诿致维权难
为证明房产及宅基地的合法性,王大伟出示了多份关键凭证:1950 年颁发的《土地房产所有证》,明确记载了祖宅的土地权属;1988 年填报的《房屋产权来源证明》,经村委会、镇政府核实,确认房屋为祖遗产业;此外还有房屋所有权证、房屋平面图、产权登记收件单等一系列材料,完整佐证了他对该房产及宅基地的合法权益。
拆迁工作启动后,当初负责对接的工作人员已全部调离。王大伟多次向相关部门寻求协商,新接手的工作人员以“不了解上任遗留问题” 为由推诿塞责,导致各项争议悬而未决,合理赔偿诉求迟迟无法落实。“我们的房产手续齐全,拆迁政策也有明确标准,为什么唯独我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?” 王大伟的质疑道出了内心的不解与委屈。
核心诉求:盼按规核算补偿,保障合法权益
王大伟表示,他并非无理诉求,只是希望相关部门能严格按照拆迁政策和法律规定,妥善解决以下问题:
按房屋实际建筑面积(每层 136㎡)重新核算补偿,纠正评估表中的面积缩水问题;
按营业用房标准认定一楼房屋性质,依据“一楼面积对面积还建门面房” 的政策,补足还建面积;
统一宅基地超面积处理标准,对 411.48㎡的祖遗宅基地依法进行认定并给予合理补偿;
落实残疾人王小情的安置政策,为其分配住房或提供相应安置补偿;
兑现“每人 5㎡经济发展用房” 的承诺,或提供同等价值的经济补偿。
“这处祖宅是祖辈留下的念想,也是我们家的主要财产来源。” 王大伟希望相关部门能正视历史凭证和实际情况,打破 “遗留问题” 的推诿壁垒,重新核查拆迁补偿的各项流程与标准,给予公平合理的赔偿,让他和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。目前,王大伟仍在等待相关部门的正面回应,事件后续进展值得关注。